3月1日,一名男子到寿光市公安局报案,自称是“诈骗犯”,结果事情败露,被人敲诈5万元钱财。男子姓王,2011年12月底,他联系了市区一个房主赵某,以每月1000元的价格租房半年。王某拿到钥匙后迅速联系了几个朋友,伪造房屋相关证件,准备将这个租来的房子卖出去。
这处市价30余万元的房子,王某要价22万,要求一次性支付。“低价销售”的噱头很快引来了一大批看房者。其中一对小夫妻对房子很满意,和王某签订了买房协议。眼看20多万元钱马上要到手,王某喜不自胜。
签订买房协议后,小夫妻还是有些不放心,就在小区里打听物业管理情况,刚巧遇到了房子的真正主人赵某,几句话聊下来,赵某惊讶的发现,小夫妻要买的房子竟然是自己出租给王某的房子。
发现王某的不轨行径后,赵某非但没有报警,反倒以此作为要挟,“你拿出五万块钱来,这事我就不追究了,否则把你往公安局一送,没个三年五载你是别想出来了”。被逼无奈,王某只好答应,找几个朋友凑足了2万块钱现金,又给赵某写下“欠款三万”的借条。
接下来一段时间王某越想越窝火,自己反正没骗成,凭啥要受赵某威胁,随后便报了警。接警后,民警迅速查明案件事实,赵某对敲诈王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3月7日,记者获悉,目前赵某已被寿光市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